


医保局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开展第五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
规范治理价格为在昌省直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可根据成本变化情况自主向下浮动价格。
各设区市按照预期目标价和现行项目价格,原则上以平移方式制定新的政府指导价,高价设区市将相应价格降低至预期目标价以下,对于通用型项目不同等级价格不强求拉开差距、层层降价,并按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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