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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超4亿元股权转让,戛然而止!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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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锁炎
来源: 九强生物公告

6 月 18 日,体外诊断企业九强生物(300406)发布公告称,公司邹左军、刘希、孙小林三位股东与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国药投资)此前签署的大额股份转让协议正式终止,这笔总价款超 4.01 亿元、涉及公司 5% 股权的国资增持计划落空,核心原因是标的股份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过户登记。


交易回溯:国资拟 4 亿元加码,巩固第一大股东地位


本次股权转让最早可追溯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三方创始股东与国药投资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合计转让 2931.54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5.0000003%,剔除回购股份后占比达 5.03%,转让单价定为 13.68 元 / 股,交易总额 40103.51 万元。


拆分转让份额来看,公司董事长邹左军转让 734.93 万股(总股本 1.25%),核心技术负责人刘希转让 1253.81 万股(总股本 2.14%),创始股东孙小林转让 942.81 万股(总股本 1.61%)。彼时市场普遍将此次交易视作国药集团旗下国资平台深度布局 IVD 赛道的重要动作。


公告披露,交易落地后,国药投资持股将从 18.49% 提升至 23.49%,持续坐稳公司第一大股东席位;三位创始股东持股将同步下降,均降至 10% 以下。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旗下国药集团全资投资平台,国药投资持续加仓九强生物,此前已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不断布局,本次协议转让是其单次规模最大的增持计划。


终止核心诱因:逾期未完成过户,触发协议约定解除条款


公告明确,自协议签署后交易双方均全力推进各项审批、过户流程,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仍未办结,直接触发协议内置解除条款。


根据双方当初签署的转让协议第九条约定:若协议生效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完成过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任意一方均有权出具书面解除函终止交易,解除通知送达受让方即刻生效。本次由邹左军、刘希、孙小林主动向国药投资发送《关于解除 <股份转让协议> 的函》,并按照协议约定送达方式完成送达,协议正式解除。


按照协议解除效力约定,协议失效后,若国药投资已支付转让款,转让方需在解除后第二个工作日全额返还;双方基于本次股份转让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同步终止,不再存在股权交割、持股变更相关约束。公告并未披露本次交易中国药投资是否已提前支付转让款项。


对上市公司经营无实质冲击,股权结构回归原有状态


针对本次交易终止带来的影响,九强生物在公告中作出明确说明: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独立性,对公司现有治理架构、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盈利能力均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从合规层面,本次解除流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相关监管规则,终止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东已作出的各项承诺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九强生物本身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国药投资仅为第一大股东,本次 5% 股权交易取消后,公司股权格局回到交易前状态,国资持股维持 18.49% 不变,三位创始股东原有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市场此前预期的国资持股大幅提升、产业协同深化节奏暂缓。


市场观察:国资产业入股遇阻,IVD 股权整合节奏生变


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国药集团持续布局体外诊断赛道,九强生物作为国内生化诊断龙头,是其重点产业协同标的,本次大额转让终止超出市场预期。本次交易终止仅因过户时限未达标,不存在双方重大违约、股权权属瑕疵等负面因素,属于协议约定情形下的正常解约,不存在利空基本面的信号。


对于后续是否重启股权合作,公司公告未给出任何表述。有机构投资者表示,本次交易搁置后,国药投资后续或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其他渠道继续增持,三位创始股东也存在后续重新洽谈股份转让的可能性,长期来看国资与九强生物的产业协同逻辑并未发生根本变化。


风险提示:本文信息仅基于上市公司公开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二级市场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需理性判断。

文章来源:九强生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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