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范围:本次拟增列人工智能(23项)、生物医药(5项)、光伏(12项)三大领域共40项技术,其中拟禁止出口14项、拟限制出口26项。
生物医药:5项技术覆盖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拟禁止出口,“通用型细胞和基因治疗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拟限制出口。
管理措施:自公告发布至目录正式修订实施之日,技术出口经营者须在商务部统一平台登记;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模式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征求意见期至11月15日。


涉及范围:本次拟增列人工智能(23项)、生物医药(5项)、光伏(12项)三大领域共40项技术,其中拟禁止出口14项、拟限制出口26项。
生物医药:5项技术覆盖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拟禁止出口,“通用型细胞和基因治疗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拟限制出口。
管理措施:自公告发布至目录正式修订实施之日,技术出口经营者须在商务部统一平台登记;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模式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征求意见期至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