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早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10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18法庭进行公开开庭。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文章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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