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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的组合套餐,到底应该服务谁?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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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老刘话IVD
最近的精力偏向大健康,很多行业的人找我写文章,要么吐槽招标不满,要么吐槽行业不好,最近应该是检验套餐的问题比较热,好多人也想听听我的看法。
我用自己的角度来分析这个事情,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证。

-01-
为什么会出现检验套餐,项目组合?
在写大框架之前,这是一个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方式?
首先需要了解整个医院的开单流程。
病人挂号后,医生需要根据病人的症状开对应的检查,一般是病人描述,医生操作电脑,然后根据症状开检测,这里就是医院最常用的HIS系统,以门诊业务为例。
医生在开检查单的时候,会根据病人的病情来,随着检验的项目越来越多,临床医生学习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从最早的几个项目,到现在的几百个项目,疾病的类型也越来越复杂,这对临床医生就有了挑战,所以就诞生了一个新的需求,把检验项目按照疾病类型集成化。
比如症状是发热,直接就组合成血常规+CRP。
所以早期的项目组合,是因为检验项目的扩展,检验组合的需求来自于医生。
也确实因为项目组合的存在,让临床医生的开单更加的简单,总不可能是整个肝功能我一个个挑项目再一个个选吧,所以前期的项目组合,归根到底是服务的临床医生,极大的方便了开检查。

-02-
臃肿的组合,变形的项目
如果行业前期的发展是出于对临床的项目需求考量,那么后面的组合则基本是站在利益方面,肿瘤标志物从一项两项变成了几十项,有临床意义吗?部分有部分没有,但是对于临床而言,几百个项目我不可能记得住,如果检验科认为有意义,你们放在套餐里就可以了,所以后面很多项目的推广更多的是放在哪个套餐里合适。
肝功能从最开始的几个项目,到后面的几十个项目,面对琳琅满目的项目,临床更多的是,有啥组合,我就用什么组合,只要能把疾病检测出来就好了。
这也就是组合越来越臃肿,项目也越来越变形,万金油的项目可以组合进任何的套餐里。
或许这也是国家为什么要去强调最少够用的原因吧。
站在国家的角度,合理的项目,国家一定是正向支持的,这里就有个问题,什么是合理的项目,是在临床路径里面的,还是专家共识,还是医学指南里面的?
如何评判是合理的项目,这些项目的组合本身是服务于临床,是不是应该由临床+检验来决定,而不是医院信息科来设定。
那么,事实是如此吗?
有一个检验行业资深的老师,在朋友圈发了一个评论,现在已经删除了。如果按照最少够用的原则,甲功T3和FT3是不是应该选择一个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五项,难道甲功抗体类不需要检测?
还有一个问题,卫健委上面没有公布的组合,还能不能开?细胞因子,不孕不育,生长发育等,是应该按照疾病来组合项目,还是要项目与项目之间组合,是不是前者会更好。目前共计320个病种,是不是应该设定基本的组合,然后由医院来自行根据基础组合设定适合的项目组合。
可以理解各个医院需要一个“免死金牌”来应对某些不合理的检查,但是既然是国家的指导方向,这个组合是为了继续服务临床医生和患者,还是为了凑数服务医保以及某些做了工作的企业。这个问题是不是要要好好思考。
我们应该站在现状的角度,还是合理的角度,之前的套餐解套现在再组套,是检验的无奈,还是斡旋之法,等立项指南的落地。
毫无疑问,现在卫健委发布的自认为的项目组合,是为了服务医保,而不是医生,也不是患者。

-03-
医保和卫健委,到底谁说了算?
在出来卫健委颁布的项目组合之后,岭北山人发了一篇文,卫健委出的文件,医保认吗?
基本是不会认的,你该发发,我该罚罚。
首先医保局和卫健委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职责不同,权利不同,医保局:管钱的,卫健委:管事的。
卫健委,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国的卫生健康工作。其核心职能包括提升人民健康和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
医保局则主要负责医疗保险及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两者谁的权力大,没有直属关系,单从职级上来看,卫健委属于正部级,医保局属于副部级。
怎么来比喻,公司的老板,也要看财务的脸色。合理的使用钱,我无话可说,不合理的使用钱,在财务面前一切都免谈。
这也是为什么说,卫健委你该出文出文,医保局是不会以此为参考,自从上周一波高潮之后,基本没有卫健委再发文了。

-04-
项目的组合,应该如何设置,应该服务谁?
只有服务患者的项目组合,才是合理的项目组合。
医保的权利应该以合理医保资金作为主要任务而不是以罚款作为目前主要的方向,病人有临床指征,符合项目检测,就应该可以开展项目,项目组合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确诊,做疾病诊断。
第一组合原则:临床路径作为首选的参考,临床路径的项目可以打包至项目组合中,以临床路径开展的项目组合,医保局可以开白名单,但是检测频率需要有个大概的说明。
第二原则:临床指南。医学在进步,项目也在更新,临床路径显然是滞后的,一些权威的临床指南,如中华医学会下面的分会出版的最新指南,会把一些新的治疗方案,筛查手段放进去,这些指南里面的一些项目以及组合,医保局也要酌情开白名单。
第三原则:临床医生角度。合理的项目组合可以极大程度提高临床医生的效率,如针对门诊病人,项目组合是否可以多样化,门诊的主要目的是以确诊为主,更多合理的指标,有助于辅助医生决策,提高诊断效率。亦或者医保可以开发对应的系统,病人主诉的症状,可以弹出来与之对应的检测指标。
为什么没有放患者角度,患者不了解检测指标,患者的需求是更快更好的治疗。
之所以会有卫健委牵头公布检验组合,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需要一个合理的说法,临床医生还能不能开项目,需要一个官方的口,来说一下这个事情,而不是完全的极左思想,现在临床医生对于开项目都是胆战心惊,要么你快刀斩乱麻,告诉我那些不能开,那些能开,不明不白的罚款,让医生畏手畏脚,最后吃亏的还是患者。
欢迎在评论说出你的观点。

文章来源于老刘话IVD,作者有趣的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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