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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立项指南出炉:AD检测收费映射关系来了!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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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VD从业者网
来源: 国家医保局等
2026年8月14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被喻为“检验医学里程碑政策”,国家最高层面统一项目名称、技术内涵、定价规则等,从底层机制上支持检验学科在精准诊疗中发挥更大价值,引领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检验结果互认。



指南覆盖临床检验、输血与血型、微生物与寄生虫、分子诊断、生化、免疫等主要板块,共计662个主项目、114个加收项、7个扩展项。

一、阿尔茨海默病(AD)标志物检测物价落地

阿尔茨海默病相关核心生物标志物Aβ42/40、p-tau181、p-tau217、p-tau231、GFAP、NfL等自此终于迎来了全国统一准入“身份证”,打通了准入路径的最核心一步。而接下来的时间,将按照不同价区划分,逐步落实到各个省市级单位自行进行定价。按照病理类立项指南经验来看,这个落地周期非常短,首批省份或许将于1个月内全面进行映射落地。



二、明确联检形式及计价标准

联检概念:医疗机构依托专用联检试剂与标准化检测平台,通过单次检验操作,对同一份样本完成多项待测指标同步检测的行为。同时界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医嘱组合拼凑形成的检验套餐,不属于法定联检范畴,无法适用联检折价政策。其中,在同一检验套餐中符合联检情形的部分检验项目应执行“分档折扣”收费政策。

联检阶梯式折价计价标准:医疗机构依托联检模式,通过一次性检验操作出具多项指标结果的,将按照指标数量实行差异化折价计费。联检指标数量不超过5个的,整体检验费用按80%计价;指标数量不超过10个的,整体检验费用按70%计价;指标数量超过10个的,整体检验费用按60%计价。

三、明确可加收项范围

定量检测加收:针对同一检验指标下不同方法学的准确性、灵敏性、特异性、稳定性等产出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的,在部分检验项目设置了“定量检测”等加收项,以促进医疗机构和企业推进检验技术发展进步。

方法学加收:针对不同检测方法学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耗等投入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的,在部分检验项目设置了“质谱检测”“间接免疫荧光显微镜检测”等加收项,以兼顾对必要成本的补偿作用。

人工劳务加收:是针对部分检验经机器自动检测后仍有必要进行相对复杂的人工确认的,在部分检验项目设置了“确认试验”“绝对计数”等加收项,合理体现必要人工操作的技术劳务价值。

四、明确“次”与“项”之分

首先明确,检验类立项指南原则上以“次”和“项”作为计价单位,正式版指南文件“项”增加到了220项,而“次”下降到了419项。

什么是“次”:若检验项目适用于单一特定检验指标或一次完整检验,也就是“一对一”的情况,则按“次”计价收费,如微量白蛋白检测费按“次”计费,脑脊液、尿液等不同样本类型可按“次”分别计价收费。

什么是“项”:若检验项目适用于某类具体指标,大类下包含多项可独立开展检测的细分指标,也就是“一对多”的情况,则按“项”计价收费,如异常血红蛋白检测费按“项”计费,不稳定型血红蛋白、还原型血红蛋白等每种异常血红蛋白单独计作一项。为便于医疗机构更好执行,避免各方对“次”和“项”理解有偏差,立项指南在计价说明中对所有按“项”计价的价格项目所覆盖的具体指标进行一一列举,并用“等”为后期兼容同类新检验指标留下空间。

五、量变背后的质变

先看时间轴
  • 3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共计项目573项。
  • 6月30日,再次征求意见稿相对征求意见稿增加到增加55项,共计628项。
  • 8月14日,指南正式稿发布相对再次征求意见稿增加34项,共计662项。

两次征求意见,三次发布,立项指南系列的收官之作,前后净增加项目89项,总历时5个月,可见检验类立项指南背后的复杂程度和巨大工作量,量变的背后彰显了最高层面对于检验学科高质量推进和支持技术创新的意志和决心。

同时结合DRG3.0版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清晰的形势,所有诊疗项目将推向一个终极目标:医保控费,能够最低成本地解决临床问题,检验科将从“盈利中心”到“成本中心”。IVD产品的卫生经济学意义和真实世界的临床性能将是两大市场成功关键因素,行业将从“注册证数量竞争(量的竞争)”转向“服务产出竞争(质的竞争)”,真正回归到临床价值层面。

六、AD检测收费启示录

检验类立项指南将NIA-AA2024年新指南ATNIVS框架里的核心标志物一次性全部纳入,如β淀粉样蛋白系列、tau蛋白系列、神经丝蛋白系列、胶质纤维酸性蛋白,此外还有其他神经系统相关蛋白检测也在其中(如中枢神经特异蛋白、脑特异性蛋白产物9.5等)。

此次正式发布无疑是AD检测领域的标志性事件,就此打开了全国放量增长局面,不再限于区域性开展。而对于已经处于赛道的厂家和在立项的新入局者,我们也需要理清本指南带来的启示。

1、首先明确全国性统一项目名称、技术内涵、定价规则,但各省并不统一价格。

2、同一项目不同样本类型可单独收费,如脑脊液和血液样本可分别计价收费,方法学不做区分,但价格统一。

3、β淀粉样蛋白系列(Aβ42、Aβ40等)、tau蛋白系列(t-tau、p-tau181、p-tau217、p-tau231等)和神经丝蛋白(NfL、AD7C-NTP等)系列均采用按“项”收费,每种蛋白可单独计做一项,采取多项累计收费规则。

4、编码对应到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及国家卫健委2023版技术规范项目,地方临时代码项目由各地对接指南时自行确定映射关系,具体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5、注册证为联检试剂采用阶梯式折价计价标准,收费折扣区间在6-8折。

6、临床组套严格遵循够用原则,避免过渡医疗,需紧密结合AD临床指南共识,依据不同场景设置不同单检指标或panel进行收费,一改过往全套普查套餐。

7、目前仅极少数区域纳入乙类医保,试行期间能够直接进入甲类医保难度较大,需经过放量阶段成为常规项目后正式大范围纳入甲类,值得关注的是阿尔茨海默病已被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存在年度支付限额)。

七、格物致和AD生物标志物检测方案



依据2024年AA修订版AD诊断和分期标准 ATNIVS框架进行分类

本文数据来源:国家医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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